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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檢查准備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16 05:49:50

㈠ 如何查詢歷史考研成績

答:


今日,教育部公布《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面展開。

今年是「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等多項改革實施的第一年。為確保改革平穩落地,教育部多次召開會議,要求各招生單位準確領會改革精神,堅決落實改革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近日,教育部又專門印發文件,要求各招生單位全面落實2017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和《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復試綜合考核,注重對考生科研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一貫表現的考查。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嚴明招生紀律,深化信息公開,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招生錄取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㈡ 武漢科技大學2012年復試基本要求

武漢科技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案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切實做好2012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10號)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教育改革發展綱要和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為核心,著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選拔水平,推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積極支持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加快形成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研究生教育體系;統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生教育共同發展;強化監督,堅決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復試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2.嚴格按照國家初試成績基本分數要求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並實行差額復試。

3.強化監督,堅決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確保各工作環節做到有章可循。

4.堅持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招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3.在學校和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招生學院成立若干復試小組,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4.學校成立紀檢督查組,負責監督檢查復試錄取工作。

四、復試程序

1.資格查詢:學校研招辦根據學校制訂的復試基本要求確定各學科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並上網公布,考生到學校研招網上查詢復試資格並列印復試通知書。

2.報到繳費:參加復試考生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繳納復試費100元。

3.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復印件和准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各學院要指定專人嚴格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按報考條件嚴格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4.學院報到:通過復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到相關學院報到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

五、復試要求

1.推免生不參加復試。

2.學校復試分數線參照教育部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各學院須制定本學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內容包括:復試內容、形式、程序、時間、地點、要求。各學院制定的《2012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經研究生處審核後在復試前上網公告。

4.各學院對復試工作人員進行遴選,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並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5.復試結束後,由各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工作小組結合考生各項考核情況,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及錄取名額確定擬錄取名單,上報研究生處審核。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

1.專業課筆試

①重點考核本專業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②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外語能力測試

測試考生外語能力,由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做法和要求。

3.綜合素質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的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思想、知識結構、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體檢

體檢工作由校醫院參照相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復試方式

1.專業課筆試(閉卷,占復試綜合成績的40%)

各招生學院根據2012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指定的復試參考書目組織命題、閱卷。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

2.外語能力測試(占復試綜合成績的20%)

具體操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和實施。滿分為100分。

3.綜合素質面試(占復試綜合成績的40%)

面試可採用口試、筆試、實驗操作等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綜合素質面試成績。

4.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幹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5.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須按「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各學院應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八、成績核算

1.入學考試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初試成績佔60%,復試綜合成績佔40%。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綜合成績×40%。

復試綜合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外語能力測試成績×2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60分為合格。復試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校內調劑

1.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調劑到專業學位,要求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考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學術型上線考生調劑到相關專業學位,原則上優先錄取。

2.第一志願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專業學位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3個專業。

十、復試監督和復核

1.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公平、公正、客觀准確」的原則,嚴格把好復試質量關。

2.督察組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各招生學院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凡違反紀律並造成嚴重後果者,將嚴肅查處。對於復試後未被錄取的考生,各招生學院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3.各招生學院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復查,復查結果由學院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核。

㈢ 如何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

初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可通過互聯網、省級招考管理機構或招生單位公布的熱線電話等專途徑查詢考試屬成績,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考生利用個人報考信息,按照報考招生單位所在省份點擊進入查詢和列印成績單。

我們的考研成績需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點擊查詢)進行分數的查詢,填寫姓名、證件號碼等,點擊查詢。姓名、證件號碼必填,報考單位和准考證號至少填一項。大家也可通過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官網、院校官網查詢(准考證號、報名號、姓名或身份證號)。

㈣ 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檢查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錄檢5.17號開始,月底結束吧

㈤ 考研究生需要什麼條件要做哪些准備有什麼類別的跟所學的專業有什麼聯系

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 9 月 1 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 年齡一般不超過 40 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 二 )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項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9 所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煙台師范學院、聊城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雲南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 13 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8 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台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 MBA 聯考」。

1. 符合(一)中第 1 , 3 , 4 ,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94 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高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碩士生招生單位中的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薦本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三、報名

(三)網上報名: 2006 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日期: 2005 年 10 月 10 日 — 31 日每天 8:00-23:00 。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 2005 年 9 月 18 日 至 23 日(每天 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chinayz.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 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參加統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同一學科專業研究方向相近的兩個招生單位。

(2)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試辦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的兩個學校。

(3)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兩個學校。

(4)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

(5)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6)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 報考地處西部邊遠省區的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西部邊遠省區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分和填寫畢業後回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時,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5.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 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研究生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薦免試生、農村教育碩士生 ) 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1.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0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2. 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 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加學生證)、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幹部證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查驗;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在 1月16日 進行(8:30 至 14:30)。

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及單考科目為政治理論(滿分為 100 分);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初試聯考科目為綜合能力(滿分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統考數學或西醫綜合或中醫綜合或 1 門業務課(滿分各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業務課(滿分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 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和部分專業的基礎課,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

2. 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3. 「 MBA 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託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 門:政治、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第一志願招生單位負責發出。

(六)復試

1.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3. 少數民族地區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分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分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4. 為西部地區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 MBA 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 120% 左右的差額復試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參加「 MBA 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只能轉到其它校同一專業復試,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復試;未參加「 MBA 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復試。

調劑復試的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 2006 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 MBA 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託培養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託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教育部專稿

㈥ 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具體程序是怎樣的

我國每個學校的研究生考試可能不會完全一樣,但總體來說,分為下列階段:

1、查詢初試成績,是否過了國家線或相應學校的自劃線

國家線即全國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是基礎分數線,要有資格參加復試必須過了這條線。國家線一般在每年的3月底4月初公布。

學校分數線(簡稱學校線)是各招生單位在國家線的基礎上,根據本校有關專業生源餘缺確定的復試資格線,一般學校直接採用了國家線。另教育部批准34所院校可以自主確定分數線(自劃線),自劃線學校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前後公布。

2、初試成績過線後,成功進入到復試階段。

在復試、錄取階段,招生單位要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各院(系、所)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3、等待復試成績,復試成績公布後按照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各占相應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具體比例每個學校不太一樣。

4、查看自己的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達標,此刻成為擬錄取狀態,耐心等待最終被錄取,下發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招生單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應當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6)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檢查准備工作的通知擴展閱讀

自主劃定分數線是2002年開始。國家出台這個政策的原意是讓學校自己選擇人才培養。具體的方式就是,初試的分數線由各個有自主劃線權的學校自己劃定,而不用參考國家統一劃定的分數線。

就是學校根據報考自己學校考生的情況和計劃招生的人數來確定分數線。學校確定,定好後上報教育部備案,而不是像以前,等教育部的國家線出來了,在國家線基礎上漲多少分予以通過。現今能自主劃線的學校有34所。

網路-考研國家線

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㈦ 誰能告訴我碩士研究生考試報名到錄取的流程

我可以告訴你如何報考研究生:

一、研究生種類
研究生的學習分為脫產和在職兩種形式,時間一般為三至四年。完成全部學習計劃的同時,經過畢業論文答辯,均合格者准予畢業,並授予相應學位。

按研究生培養經費的渠道、服務范圍、學習形式、分配意向等不同特點,分以下六種類型:

第一類,國家計劃內研究生。

第二類,委託培養研究生。

第三類,定向研究生。

第四類,脫產研究生。

第五類,在職研究生

第六類,研究生班。

二、招生對象與報考條件

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對象,主要來自:
一是招收普通高校四年或四年以上學制的應屆優秀大學本科畢業生。
二是招收大學本科畢業的優秀在職人員。
三是招收具和軒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歷,在德智體各方面符合研究生入學條件的其它人員。
凡報考碩士研究生的人員,要求在政治上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決心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勇於攀登科學高峰;在學習上成績優良,具備碩士研究生培養的基本能力和素質;身體健康,能適應研究生階段緊張
的學習生活。必須是高等學校本科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經學校推薦,即可報考;在職人員,是大學本科畢業的,必須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經在職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沒有大學本科文憑,但具有同等學歷人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並且需本人填寫自學進修情況,所在單位出具本科畢業程度書面證明。
無正當理由退學的高校學生和被取消畢業生分配資格的各類學校的畢業生,五年內不準報考。

三、 研究生報名手續

研究生報名,一般在每年的11月及12月左右,時間為5~7天。符合研究生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按下列程序辦理好手續。
應屆本科生,應取得學校推薦報考的資格。後在所在系部領取有學校教務處(或學生處、人事處)蓋章介紹信,帶上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和3張1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以及報名費到學校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先交驗介紹信和有關證伯,待認可後即可交納報名費,領取《報名登記卡》並按"填卡說明"認真填寫。填畢後將《報名登記卡》交回報名處換取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報名登記表》、《准考證》、《思想政治情況表》、《考生情況登記卡》和《體格檢查表》等5種表格,領表後,考生應先將准備好的照片分別巾在《報考登記》、《准考證》和《體格檢查表》的指定位置上,並認真查閱當年的招生專業目錄,選擇好報考單位、學科專業和研究方向,弄清應試外語語種,考試科目等要求。然後按內容要求,用鋼筆或毛筆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准考證》。在填寫單位名稱和考生通訊地址時,要力求詳細,不得使用簡稱或縮寫,並註明郵政編碼。填完後,連同空白《思想政治情況表》和《考生情況登記卡》一起交所在系部,再由所在系部填好後一道按時交送報名點。同時考生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持《體格檢查表》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格檢查表》由報名
點向醫院收回。
報名手續即算完畢。
在職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持本人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或所在單位提供的同等本科畢業程度證明,工作證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價紹信(如所在單位無人事調配權的,還需上一級主管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在規定的報名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報名程序與應屆本科畢業生基本相同。在領取表格時,須注意《報考登記表》是在職考生專業用的,表格填好後交所在單位,由單位(有人事調配權)按要求繼續填完並簽署意見,最後匯同考生的最後學歷復印件和《高等學校學生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一道按時送到報名點,或直接寄到第一志願報考單位。

報考過程有關事項:
首先報名時間,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並辦理好一切手續。
其次,在填寫情況時,應如實詳細,前後一致。
第三,在選擇報考單位和學科專業時,應客觀估價自己,量力而行。
第四,在選擇考試科目時,一定要與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名稱、順序等完全一致。

四、 研究生入學考試
研究生入學考試,是選拔德智體全面發展高層次人才的主要手段。國家教委規定:政治、外語兩門課由邊有教委考試中心統一命題。專業課和基礎課試題由各招生單位根據需要自行確定。政治課(即馬克思主義一理論課)的考試范圍,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含馬克思主義哲學、政治經濟學、科學社會主義,文中類還包括國際共運史),中國革命史(1840-1987年),中國社會主義建設,時事政治等四個部分。主要測試考生對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有關概念、范疇、基本理論的辨認理解能力和分析運用能力,以及文字理論表達能力;外語考試,規定在英、俄、日、德、法五個語種中,由考
生任選一種。主要測試考生對外語詞彙、短語和語法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綜合理解運用能力和外文翻譯成漢語的能力;基礎課和專業課試題范圍,要求覆蓋大學本科五門或五門以上主幹課程。
考試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初試,報考人員除推薦免試應屆優秀大學本科畢業生外,都要參加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一般由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單位共同負責組織實施。時間一般在報名結束後的第二個月左右進行。第二階段為復試。只有初試合格,即分數達到國家教委確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上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復試。復試方式包括面試(口試)、筆試和實際操作3種。復試時間一般為初試結束後的第三個月左右進行。

五、 研究生入學手續
考生被錄取後,應按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盡快辦理好有關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生單位報到。准備的手續有:
本人戶口遷移證、糧油關系(委託培養研究生和回原單位工作的定向生例外)、身份證、黨團組織關系,半身正面免冠1寸照5~6張。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由原單位證明明向招生單位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入學後,經錄取單位政審復查合格者,正式注冊取得學籍。
由於2007年考研安排還未出台,所以先附 2006年考研報名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
2005年10月8 日——10月31日
現場報名時間:
2005年11月11日——11月14日

考試時間安排:
2006年1月14日: 上午8:30——11:30 政治
下午2:30—— 5:30 英語
2006年1月15日: 上午8:30——11:30 專業課一 (數學、西醫等 )
下午2:30——5:30 專業課二

㈧ 考研需要什麼條件

具有考研資格的人: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專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屬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 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歷,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 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 自籌經費的碩士。
換句話說,只要是我國承認的學歷都可以參加考研,其中我國承認的學歷包括中專、大 專、本科、碩士、博士。只要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大專和本科都可以考研(其中不只是 針對全日制本科院校,自考本科生也可以參加考研,只要在國家學信網中能查到相應的 學籍信息便可以)
考研政審階段,有個很重要的材料---個人檔案,個人檔案一定要提前准備好,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因個人檔案問題考公務員時被攔截門外!

㈨ 工商碩士研究生每年錄取時間

為了做好學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保證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礎上進行。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司【2014】13號)和《2015年招生工作進程表》(教學司【2014】13號)的文件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的組織管理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錄取小組。
(一)學校成立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學校2015級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及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和督查工作小組名單見重工商大【2015】43號文件)
(二)學校研究生院負責組織復試筆試試題的命題、印製、考試、保密、評卷等工作,各相關學院(研究機構、中心)負責具體實施,保證復試工作按國家有關考試工作的要求進行,並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其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三)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成立專業復試錄取小組,至少由3人組成,組長應由學術造詣較高、品德高尚的副教授職稱及其以上的老師擔任,成員需由具有指導研究生工作經驗的副教授及其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另設秘書一名,實行組長負責制,面試小組要對面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成員遴選產生後,各學院(研究機構)要負責對其進行培訓,學校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幹部,不得參與該專業的復試工作。
(四)工商管理碩士(MBA)的復試錄取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MBA復試錄取小組由MBA中心負責成立,實行組長負責制,面試小組要對面試結果負責。復試小組成員遴選產生後,要負責對其進行培訓,學校研招辦負責督促檢查。凡有親屬報考本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幹部,不得參與該專業的復試工作。工商管理碩士(MBA)的擬錄取名單需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要求,2015年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需進行錄音錄像。學校採取集中復試與分散復試相結合的原則。集中復試由學校研究生院負責組織,錄音錄像按教育部的要求進行。零星分散復試由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負責,有條件的學院(研機機構、中心)可自用錄音錄像設備完成復試工作,沒條件的可向學校相關部門借用錄音錄像設備完成該項工作。復試結束後需將該資料上交研招辦保存至少1年。
二、復試錄取的工作安排
凡參加學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的考生必須進入相應門類(學科)復試的最低分數要求(A類地區分數線)。
(一)關於復試資格審查
按教育部規定,資格審查在復試前進行。學校資格審查由研招辦(023-62769448)負責,請參加復試的考生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1)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2)身份證原件(軍人證)及復印件一份,(3)在「學信網」上按以下要求(①-③)列印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一式兩份。
①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②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線驗證碼為12位)」;
③學信網上不能查詢列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編號為7位)」。
(4)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非應屆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後回原單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在職人員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的證明等。
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資格審查時間、地點、提交材料參見MBA教育中心網站「2015年秋季MBA復試通知」。
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由權威部門提供的學籍證明(應屆生)或學歷證明(往屆生)材料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參加復試,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關於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初定為「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開通後一周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集中復試地點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零星分散復試由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自行確定,並及時報研究生院備案。具體時間、地點待考生資格審查完畢後由研究生院或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告知考生本人。
工商管理碩士(MBA)的具體復試時間、地點由MBA教育中心確定。
(三)關於復試比例及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復試比例:復試採取差額形式,學校總體按不低於1:1.2的比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含專業學位);工商管理碩士(MBA)原則上按1:1.2左右的比例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2.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1)學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復試對象是參加該年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考生。復試者的初試成績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15年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地區)。復試名單原則上將從高分到低分並參考單科成績擇優確定。復試人數根據各專業考生的具體情況和招生名額統一考慮;
(2)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凡初試上線者,原則上都要安排參加復試(包含校內調劑),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校外調劑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兼顧統考科目考分的原則確定參加復試;
(4)破格復試考生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5)在復試階段,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對擬參加復試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核查。主要核對考生的報考信息、《准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和學籍、學歷信息等相關材料。對經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和考生編號將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校研究生院網站「研究生招生」欄目上公示。
工商管理碩士(MBA)的復試名單確定參照此辦法執行。
(四)關於復試內容及方式
1.復試內容
復試的內容分為三部分,即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和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筆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綜合面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60%),外語聽力考試、口語考試為100分(占整個復試權重的20%)。凡初試未考專業的可適當提高專業筆試的權重。對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須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科目。加試的2門科目均為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重點是對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凡初試未考政治理論的在復試時需加試政治理論,加試政治理論成績需計入復試總成績,加試政治理論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方式
(1)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按相關規定進行;(2)外國語聽力及口語考試由外語學院根據各專業的實際復試人數分派老師到各學院(研究機構)進行口語、聽力考試。專業課筆試的命題、制卷、閱卷、登分等環節的保密要求與初試相同。
3.復試體檢
在復試階段,學校擬對考生進行體格檢查,體檢標准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在特殊情況下,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可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研究生的復試收費和復試資格初審在學校研招辦統一進行,而對復試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由各學院(研究機構、中心)負責。
工商管理碩士(MBA)的復試內容、復試方式、體檢等由MBA教育中心根據相關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但需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執行。
(五)關於初試、復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學術學位: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並按照初試總成績佔70%、復試總成績佔30%的權重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1/5)×70% +(加權後的復試總成績)×30%。
專業學位:凡初試未考專業的可適當提高復試權重進行計分,初試考了專業知識的可參照學術學位計分辦法進行計分。
(六)關於復試的結果
復試結果由學校研招辦根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意見確定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ctbu.e.cn/cqtbu/)上進行公示。
三、碩士研究生的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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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關於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檢查准備工作的通知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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