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协议怎么处理
你好,一般人在工作不理想的情况下,都会走读研以达到换工作的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不不脱产研究生。你的协议有2个难点,一是学费问题,这个好说,现在都收费。二是毕业后的工作问题,还有读研(就是还有工作和工资)待遇,原单位如果不同意签定向协议,其他单位有,那么就叫其他单位与学校签订即可,也就相当于,原单位辞职,然后换个新单位。
⑵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怎么回事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有两个特点: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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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兼职合同与非全日制合同
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合同与非全日制合同一样。
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⑷ 什么是非全日制合同
一、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职工。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⑸ 签非全日制的合同但做的是全日制的工作,是否合法
1、公司的行为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每天工作时间超出4小时就不属于非版全日制用工了。
2、公司这样做排出权了用人单位的很多责任,损害了劳动者的很多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工衣”的问题。
3、超出4小时就形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全日制劳动用工,公司不但要依据有关法律,按用工统筹的规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还必须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所有的社会保险,享受所有的福利待遇。
4、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途径有二:
——最简单的办法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⑹ 有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问题
首先我要看你是否来是符源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主体,这个很关键
实务中很多企业经常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非全日制工,直接走人,可以提出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等要求
如果是,要看周一周二周三你公司是否正常上班的问题
⑺ 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了 要签定向协议 可是我现在没有工作 该怎么解决
我也是这样的情况,学院那边说可以找个小公司挂靠一下,最好毕业时能解除合同的,毕竟要按照全日制培养,时间上肯定错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