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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3-15 18:57:50

① 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是如何计算的

现实困惑

陈某是小时工,工作内容是按照雇佣人的要求,从事清洁工作。因此,陈某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每天都不一样,薪金按照一月一结算是不可能的,那么可以按照小时来计算吗?

律师答疑

陈某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但也不排除其他合理的计算方式。尽管是按小时计酬,但是每小时的酬金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理荟萃

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② 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工资有哪些规定

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的如下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③ 非全日制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按照工作小时数计算,参照原则如下: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④ 国家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非全日制也就是临时工咯 每个身份的临时工工资标准都不相同 每个市也一样

⑤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⑥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法律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内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容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⑦ 如何计算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按约定计算来,但计酬标准不得源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⑧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算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回动者在同一用人答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用最低月工资标准除以以下数字:[(52星期*5天工作日)-全年法定节假日天数]*8小时/日

⑨ 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发放有何规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例如,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用人单位加班加点后,应当支付劳动者正常回工资的1.5倍以上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按照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享有休息权、如果法定休息日从事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两倍以上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目标准工资3倍以上的工资报酬。

⑩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专得低于当地政属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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