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非全日制劳动报酬怎样缴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回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答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所以非全日制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X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㈡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应怎样纳税
【非全时工作制 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版(2003)12号第一条规定:权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