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校2019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學生是什麼意思是指去指定單位上班嗎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畢業後派遣至定向單位就業,也就是說定向生畢業以後必須到指定的地區或者行業就業。
這種定向就業的招生形式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期,這是國家為了解決艱苦地區、艱苦行業以及國防、軍工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人才「分不去、留不住」的困難而專門制訂的一項招生與就業相結合的特殊招生政策。
其目的是為了幫助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行業培養人才,保證這些地區或行業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由用人單位和有關高校簽訂就業協議,經批准列入當年的招生計劃。
(1)原則上非全日制只招收在職定向人員擴展閱讀:
定向生優惠政策:
錄取定向生,一般與非定向生執行同一錄取分數標准,在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如果不能完成定向招生來源計劃,可在該院校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擇優錄取。所以說,你在被同等院校錄取時可以享受比正常錄取分數線線低20分的優惠政策。
定向生入校後,還可以享受定向就業單位提供的學費和住宿費以及生活補助。
定向生的限制條約:
定向生畢業後到定向單位的服務期限一般是5—15年,服務期滿後才可自由流動。
為防止定向生毀約,學生畢業時,學校一般會把定向生的人事檔案、組織關系、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資料交給定向單位人事部門保管。服務期滿後,再交還本人。
B. 此五類專業學位原則上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碩士研究什麼意思
指該校專業碩士只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能沒有全日制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