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保研推免 > 国家奖学金申诉

国家奖学金申诉

发布时间:2021-03-14 10:25:23

㈠ 求: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全面反映德智体美情况)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们好!我是xx学院电力系xx专业0402班的学生xx。虽然我出身贫寒,我没有消沉!自从进入学院学习以来,我始终保持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在学习,因为这学里有关心我的老师和同学.我的学习成绩从进入学校到现在要毕业一直保持着优异,这与学院老师的悉心培养是分不开的,我热爱教育我的老师和我的学校。
我出生在城镇,但母亲经常患病在家,家里主要经济来源都依靠父亲来维持,我曾经为学习犹豫过,但妈妈鼓励我继续好好学习,并且姐姐答应从经济上支持我上学,所以我在学习上更加发奋努力,并且学校老师也很关心我,所以我的学业成绩保持着优异,自己的独立能力也迅速增加。上学期,我的专业课与选修课成绩平均分都在85分以上,得到了老师的充分肯定。在大学这两年的学习生活中,我除了认真学习知识外,还十分重视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我从大一开始就竞选班干部,后来又竞选上院学生会干部。我觉得这既锻炼我的能力,同时又能为其他同学服务,这是我愿意做的工作。此外,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通过这些途径,我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作风上都是非常严谨的,因为我一直能与大家坦诚相待,所以一直受老师和同学们喜爱。我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社会活动。像利用节假日组织聋哑同学一起去一些免门票的地方旅游等活动使我身心健康,开阔视野,也为我健康的心理和优秀的成绩打下了基础。勤于思考,探求真知,是我不变的信念。学习上,我认真刻苦,始终保持优秀,我有自己明确的目标,也讲究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我在大学五年每年都获得奖学金,具体取得以下成绩:2004—2005学年获得院二等奖学金,2005—2006学年获得院三等奖学金,2006—2007学年获得院二等奖学金,2007-2008学年上学期获得院二等奖学金。这五年来,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专业核心课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在大一下学期我获得了“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大二期间获得“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大三期间获得“德育积极分子”;大四期间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大五期间获得“三好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我曾担任连续五年的学生会干部,勤于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更好地为特教生服务。自从大一到大五以来我一直担任班上的团支部书记。学生工作的辛苦与快乐,有付出也有收获。当然我知道我自身还有很多不足,就是学习上,对于专业知识有时候还有点懒散,还有,对于体育锻炼也时冷时热,但我坚定一条,即使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我也还要努力搞好专业学习。
学院现提给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机会,我特别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的悉心教育,今后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我自己,做出更好成绩。
此致
敬礼!

㈡ 没评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诉

孩子,申诉什么,有规则尽量去适应,没评到明年在努力呀

㈢ 西安交大的本科生奖学金是如何评定的

奖学金种类很多
助学金也很多

思源奖学金,曾宪梓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企业奖学金(各个专业不一样)
有很多
分1000,2000,5000,8000等多个档次

评定方法就是学习成绩
还会把社团活动的加分加进去
还有一些重要竞赛的加分
班干也会加分
体育分也占很大比例
总的分数加好了再年级排名
然后按顺序刷

我大三
过来人
就这样的~~
O(∩_∩)O

㈣ 国家奖学金中班主任的推荐理由怎么写

该同学自入校以来,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给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工作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班集体建设献策献计,受到好评。同意该学生参评2009-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xx同学在2009-2010学年表现优异,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该生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生活朴素,自立自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该生学习踏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思想积极上进,迅速在向党组织靠拢,并时刻按一名党员的要求约束自己。生活上自立自强,勇敢的面对。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㈤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产生异议的可以申诉成功吗

不可以的 只能自己做答

㈥ 国家奖学金推荐理由

1、该生学习踏实,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思想积极上进,迅速在向党组织靠拢,并时刻按一名党员的要求约束自己。生活上自立自强,勇敢的面对。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2、xx同学20xx-20xx学年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思想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业表现积分在专业内排名第前列,并有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刊物上;担任班级团支书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生活上,该生勤俭节约、自强自立。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3、xx同学在20xx-20xx学年表现优异,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该生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生活朴素,自立自强。综合各方面,该生均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4、该同学自入校以来,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给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工作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班集体建设献策献计,受到好评。同意该学生参评20xx-20xx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该同学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优异。在个人学习方面,学习自主性强,专业成绩每年每次均为第一名,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动手能力。各方面的表现也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肯定。在思想上,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遵守各项制度,社会实践经验丰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党的思想方针和工作路线,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并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现为中共预备党员。

㈦ 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不公怎么办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从2012年9月1日起,中国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一、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1、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高等学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执行情况,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和预算。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定。
2、每年4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每年5月3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相关高校。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高等学校要统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三、评审组织
1、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机构设置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
2、高等学校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3、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下同)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3、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委员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基层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高等学校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基层单位公示阶段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基层单位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高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5、中央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至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高校评审情况和结果汇总后,填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每年10月31日前,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1、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强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管理。

㈧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2012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管理

第三条 为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研究决定有关评审工作的重大事项,成员如下:

组长:刘志方

副组长:王果胜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向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成员如下:

主任:刘志方

副主任:王果胜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纪检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事务等。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遵循以下职责:

(一)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程序认真审阅材料,听取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提出中肯的评审意见。

(二)发现与评审对象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的情形,应当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三)受理评奖过程中的争议事项,接收申诉和组织复议。

(四)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获奖提供便利。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和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五)参评年度内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

(六)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达我校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于每学年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将奖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

第九条 每学年开学后两周,凡符合第六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各学院召开由学生代表、辅导员、学工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本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根据下达名额进行择优推荐,并在本学院事务公告栏的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申请表及学院推荐意见上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室汇总整理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第十一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五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上级拨款情况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三条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并引导获奖学生用好所获奖学金。

第十四条 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63号)同时废止。

㈨ 班主任有权把我们应得的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扣掉吗

没有权力 而你有权力责问他 你可以去有关部分询问

㈩ 对学校奖学金评议结果有异议,怎么写书面申请书

你好。你写的申请书必须具备以下几点:1:表明态度有异议。2:提供异议理由,得出异议结论,3:提出重新评议申请。希望对你有帮助。

阅读全文

与国家奖学金申诉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20132014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名单 浏览:560
专升本考生考研复试 浏览:354
研究生给导师写自荐信被婉拒了怎么回复 浏览:470
2020中科大非全日制分数 浏览:747
江西非全日制研究生 浏览:1
2016全日制自考学校 浏览:86
考研广播电视学分数线 浏览:465
研究生什么年龄能考试 浏览:580
中科院大学研究生考试培训 浏览:43
全日制大专免考免试入学 浏览:943
考研在学校租房子 浏览:543
上海全日制专升本报名 浏览:924
事业单位必须是全日制学历吗 浏览:233
出国读研澳洲 浏览:340
金融研究生考英语考试 浏览:43
云南大学研究生比较好的专业 浏览:32
本科生考在职研究生报考时间 浏览:173
密码学专业考研科目 浏览:996
工程学院针对的考研的学校有哪些 浏览:982
研究生考试366分 浏览:123